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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消保委表示: 手机质量位居商品投诉首位

时间:2024-04-02   来源:地毯清洗

  摘要:上海市消保委发布2008年投诉分析表明,手机质量仍然位居商品质量投诉首位,而电视直销、预付卡消费、互联网服务等成为市民投诉的新热点。

  舜网讯上海市消保委发布2008年投诉分析表明,手机质量仍然位居商品质量投诉首位,而电视直销、预付卡消费、互联网服务等成为市民投诉的新热点。

  据市消保委统计,2008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0031件,同比增长4.02%,为广大购买的人挽回经济损失8193.81万元。通讯及计算机类产品(9206件)、空气调节产品(4358件)、食品(3512件)、厨房电器及相关设备(3372件)、交通工具(3230件)分列商品类投诉的前五位。销售(11478件)、电信邮政(6799件)、互联网(4589件)、修理加工(3025件)、房屋装修与物业管理(2019件)分列服务类投诉的前五位。

  通讯产品及计算机类投诉连续五年位居商品类投诉的第一位。其中手机投诉达6289件,占了68.31%。投诉大多分布在在手机质量上的问题及售后服务上。

  消保委分析,目前制约手机投诉处理的“瓶颈”仍旧是手机“三包”规定不完善以及手机检测的技术限制,诸如电池折旧费计算问题“三包”规定不明确、电子设备屏幕爆裂检测难等。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新的手机“三包”规定,相关检验测试的机构也应在技术上有所突破,同时降低门槛,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方便的检测服务。

  2008年消保委受理销售服务投诉达11478件,成为首个年投诉量上万件的投诉,高居各投诉的首位。其中,电视直销引发投诉4024件,预付卡引发投诉3721件,共占销售类投诉的67.48%。

  电视直销投诉主要涉及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、产品质量没办法保证、销售管理问题多、售后服务难以保障、承诺不兑现等问题。由于电视直销大多是异地购物,且在直销广告中故意隐蔽厂家自身信息,增加消费者的维权成本,使得投诉久拖不决。消保委建议,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规范电视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,规定在直销广告中必须主动公开企业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信息。

  此外,电信、邮政类投诉共6799件。其中,电信服务投诉4268件,占此类投诉的62.77%。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大多分布在在话费账单费用与实际使用不符、移动电话信号不佳、业务功能与承诺不对应、短信功能被屏蔽、垃圾短信等方面。

  今年“3·15”即将来临,昨天,上海市工商局正式向社会推出7个合同示范文本,包括搬场服务、电脑维修、空调清洗等等,逐条逐款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,杜绝“霸王条款”。今后涉及这7项服务时,市民可主动向商家提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。

  昨天发布的《上海市电脑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》明确约定企业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漏消费者硬盘信息。此外,该合同还明确电脑维修调换的零件归消费者所有,目的是防止企业在维修过程中高估冒算,以次充好。

  昨天发布的另外6种合同示范文本分别为:上海市搬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、上海市采暖产品买卖合同、上海市采暖安装施工合同、上海市橱柜定作合同、上海市空调系统清洗服务合同、上海市居民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。 (吴洁瑾)